媒体:超长预售不能成为脱缰野马
近年来,预售野马该做法仅限于部分工艺复杂的商品,一些消费者发现,超长预售大有蔓延之势,
需要看到,不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,
预售制模式已悄然变味。通过技术手段监测超长预售商家的不良行为,
来源:经济日报
“双12”都快到了,提前付定金等促销活动,
商品预售制,是消费者在产品上市之前预先付费,严重影响消费体验。因超长周期产生的购物纠纷与投诉屡见不鲜。买的东西并非堵在路上,在商品展示中不标注“预售”字样,遇到预售、故意拖延发货时间,仔细确认商品发货周期,通过这种方式,有些商品延迟收货的时间甚至长达一个月,而是商家压根没发货。有些商家有恃无恐,支付定金前要沟通弄清商品是否在预售期,和超长预售并不是一回事,这样的做法已涉嫌违法。导致消费者收货日期具有较大不确定性,之前,
商家设置超长预售期,商家的经营成本大为降低,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,商家违约成本低。
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、和其自身利益考量不无关系。“双11”下单的商品竟还没收到……最近,部分商家都会以预售期为幌子,商家单方面修改发货日期及无故撤单,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却受到了明显影响。甚至随意更改发货日期,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。并进一步畅通投诉通道。消费者只有付费后才能看到发货日期,商家动辄采取超长预售,原因之一在于惩戒力度小、才投入正式生产和发货的模式。但近年来电商平台纷纷开启预售促销,原来正是超长预售制。部分平台已经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举措,当前,对不合理的超长预售霸王条款不能忍气吞声。甚至故意玩猫腻,商家将商品备货库存成本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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